日期:2018-1-8(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2岁孩子随父母到超市购物不幸摔伤眼睛,这起意外发生在两年前的三乡镇一家连锁超市。对于事件原因,父母和超市各执一词,最后对簿公堂。今年5月23日,市中院二审该案。记者10月12日从市中院了解到,由于无法提供监控视频,超市被判赔偿伤者损失。
■2岁娃随父母到超市购物摔伤
“一审判决后,我方一直联系孩子的父亲刘先生要支付费用给他,但他开口要求10万元的精神损害费,我方认为不合理。”
“孩子当时晚上7点摔伤,后送到医院治疗到晚上11点,超市一直采取不理不睬的态度,我选择报警治癫痫病最好医院处理,他们至今都没有慰问孩子。”
这是今年5月23日,刘先生和超市方在市中院第十二法庭里的对话。2014年10月20日,刘先生带着2岁多的小斌到三乡镇某连锁超市购物,小斌不幸摔倒,头部太阳穴附近碰到货架边缘,造成面部大概2厘米长、1.5厘米深的伤口。
小斌被父母紧急送往医院,诊断为右眼睑挫裂伤。事后,北京治疗癫痫医院刘先生支付了500多元医疗费。由于赔偿问题协商不成,刘先生去年起诉到法院。
■超市无法提供视频被判赔偿伤者
对于意外发生的原因,刘先生和超市各执一词。刘先生认癫痫病的症状及分型为,小斌是被超市内地面线槽绊倒然后头部磕在货架边缘处受伤,责任完全在于超市。“超市有事发当时的监控视频,他们应该向法院提供。”超市则认为,小斌受伤是监护人没有尽到监护责任所致。超市表示会在庭后七天提交视频,但没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法院一审认为,超市作为商场,对包括小斌在内的消费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小斌陪同父母在超市购物时摔倒受伤,超市作为商场一方,理应持有事发当时的监控视频并妥善保存,但超市未能提供视频,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小斌花费了医疗费576.8元、交通费100元。至于营养费,由于小斌受伤时未满3周岁,头部受伤确需加强营养,法院酌定营养费为500元,超市应赔偿小斌合计1176.8元。该案一审判决后,刘先生提出上诉,认为超市还应青少年癫痫病的症状支付他带孩子多次换药的误工费等。
市中院认为,小斌受伤后并没有住院治疗,刘先生也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在当时那时间段产生误工的情况。近日,市中院终审驳回了刘先生的上诉,判令超市赔偿1176.8元。
来源:中山日报 作者:记者张房耿 通讯员刘颖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