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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杀死妻子情夫获刑15年 有悔罪表现被轻判
2010年03月21日新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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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四平讯(樊亮)怀疑妻子与当地人薛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来公主岭做买卖的黑龙江籍男子杨某生出杀人之念。他与堂弟合谋,将薛某骗到偏僻的地方,二人先后持尖刀和铁管伤害薛某致其死亡。而杨某的妻子明知丈夫杀人,还替他向公安机关隐瞒,犯下了包庇罪。
将受害人引到预谋地点
杨某和妻子张玲(化名)都是黑龙江人,二人几年前来到公主岭市做小买卖。
2009年下半年,敏感的杨某发觉妻子张玲可能跟当地骑人力三轮车的薛某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就产生了要杀死薛某的想法。杨某把自己的想法跟堂弟杨某某说了,杨某某对此事表示支持。二人随后就购置了卡、卡簧刀、衣物等作案工具,并精心设计了作案路线及地点。
同年9月7日20时许,杨某某携带卡簧刀租乘薛某的人力三轮车,行驶到苇子沟街道向前村二队马某家附近的乡道时,杨某某突然掏出刀来扎了薛某左胸、背部、腹部数刀,而后仓皇逃离现场。
薛某刚挣扎着起来,事先埋伏在道边的杨某窜了出来,持自身携带的铁管追打薛某,杨某先后击打薛某头部等要害部位数下,致薛某当场死亡。经法医鉴定:薛某系因头部遭钝物打击致重度开放性颅脑损伤而死亡。
妻子谎称案发时丈夫在家
案发后,杨某也迅速逃离了现场,回家后将自己杀死薛某的事情告诉了妻子张玲。
薛某被杀后,公安机关很快找到了与薛某存在矛盾的杨某家,但杨某不在家。公安机关询问杨某9月7日晚间的行踪时,张玲称杨某一直在家,故意向公安机关作了假证。
被传唤后交代杀人事实
尽管张玲称杨某不具备作案时间,但公安机关并没有放下对杨某的怀疑。9月10日,公安机关通过通知传唤杨某。而杨某到公安机关后主动交代了自己伙同堂弟杨某某杀害薛某的犯罪事实。而经公安机关讯问,张玲交代自己跟薛某确实有私情。
近日,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了一审判决。法院认为,杨某和杨某某合谋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张玲明知杨某是犯罪之人,故意向司法机关出具假证明,意图使杨某逃避法律制裁,其行为已构成包庇罪。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条款,一审法院最终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十五年。以张玲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解惑
故意杀人为何只判15年
鉴于薛某与张玲确实有婚外情,薛某对引发本案负有,具有过错;而杨某在公安机关尚不明确掌握其犯罪事实,只是通知他接受传唤的情况下,主动到公安机关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应当视为自首;另外,其积极赔偿被害方经济损失,具有悔罪表现等情节。综上,可以对杨某从轻处罚。
考虑到张玲犯罪后认罪态度好,具有悔改表现,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可以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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