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7-11(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刚买5天的电动三轮车突然散架,导致人员受伤。昨天上午,记者从市法院获悉,受伤的姚老太被判获得由销售商承担80%的赔偿责任即8.8万余元,其余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2011年10月18日癫痫诊断标准,姚老太的儿子通过以旧换新的方式癫痫病的急救,在当地一家摩托车店中为老母亲购买了一辆电动三轮车癫痫病早期症状。5天后,姚老太骑着电动车经过某路段时,因路面不平,三轮电动车稍有颠簸。就是这么一个颠簸,导致三轮车的前避震突然断裂,三轮车的前轮散架。猝不及防的姚老太从车子上摔下来,造成右手骨折、多颗牙齿脱落等损伤。事后,姚老太和儿子就人身损害损失多次前往摩托车店交涉。但店主张某认为是路面不平,姚老太驾驶不当导致。
姚老太发现,张某卖给她的电动车没有合格证,也没有国标、行标,是一辆存在质量缺陷的车子,遂向消委员会投诉。经过调解下,张某对其售出的电动三轮车质量缺陷致人身损害的事实无异议,但仅同意支付医药费,对其他的人身损失拒绝赔偿。
去年9月,姚老太的鉴定结果表明为9级伤残。随后,姚老太一纸诉状将摩托车店告上法庭。